若想对你做什么,早就做了。”凌轩把匕首放下,摸了摸手上的戒指,拿出了食物和水,道:“过来吧,和我说说你是谁?为什么会倒在这里?”
少年愕然地看着匕首凭空飞走,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凌轩,突然在凌轩面前跪下,沙哑着声音说道:“我无名无姓,只是不堪恶主欺凌,逃跑至此。我以无处可去,求仙人收我为徒!”
凌轩手里的东西差点掉到火堆里,心中有一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
他很想让少年再重复一次来确认他没有耳鸣,他可不是什么仙人,只不过是个菜鸟修者而已啊啊啊!
但是少年灵动地眼眸却是无比的坚定,真的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地感觉。凌轩有些头疼,眼角却瞥到了少年脖颈处像是青紫掌印的伤痕和一两个红色的圆形痕迹。
一瞬间明白了什么,凌轩瞥了一眼手腕上的白蛇,却见到它抬起尾巴,在他的手心里写下了一个字。
收。
是让自己收下少年吗?凌轩气闷,他连自己都还不太明白怎么修炼呢,怎么收人做徒弟?
他思索了一会儿,还是先把少年扶起来,给了他食物和水,道:“把前因后果说清楚,然后再谈这拜师的事情。”
少年有些忐忑,却还是听话地把食物狼吞虎咽吞进肚里,然后擦了擦嘴,开始说起自己的遭遇。
他是据这里十几里外一个员外家的仆人,很小的时候就被卖进府里了,也没个名字,都是喂喂的叫着,每天干着粗使活儿,倒不会饿肚子。
可是随着年岁增长,少年的身条抽开了,居然出落得很是漂亮,比二八少女还要娇美不少。本来他一直有意隐藏着样貌,却又一次被员外的儿子发现了,而被送上了他的床。
悲愤之下,少年就抓起了一旁的花瓶砸了员外的儿子,也不知道死没死,总之是一头的血。少年趁着没被人发现逃了出来,一路往北逃,又饿又冷,便倒在了路上。
如今他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识字、没有户口,还有案底在身。他一个少年,真的看不到未来了。
听完少年叙述,凌轩叹了一口气,感叹这万恶的旧社会。
听这些遭遇怎么听都有种杨白劳和周扒皮的感觉。不过带着这少年倒也不坏,毕竟自己也是怕寂寞的人。
一时间离了风绝情,自己还真有些不习惯……
“你就算跟着我,也不一定能修炼得了啊。”凌轩思索良久,还是开口说道:“毕竟还要看你的天资和根骨。而且跟着我也不一定能过得好,我目前正在流浪。”
“没有关系!我只求不再被人欺凌!我愿一生奉您为主,当牛做马。”少年连忙跪下,额头砰砰地砸到地上,甚至用力到破了皮。
“好了好了好了!”凌轩连忙制止,从戒指里取出干净的白绢擦拭少年额头的血污,道:“别跪了,对膝盖不好。也别磕头,我不喜欢别人对我磕头。”
“嗯。”少年很听话,乖乖的起身,乖乖地让凌轩清洗他的伤口。
“你没有名字,我给你取一个怎么样?”凌轩想了想,一边拿一根树枝在地上写,一边道:“跟我的姓吧,叫凌英,到时候和外人称我们是亲戚关系吧。”
“谢大人赐名。我以后就叫凌英了。”少年认真地看着凌轩写出来的字,学会了第一个词,也是他自己的名字。
“卫英,你知道去武台怎么走吗?”
“听人说过,一直往北,就能到了。是最大的三个国家之一。”
“那赶紧休息一下,明天我们出发去武台。”
……
因为多了一个拖油瓶,两个人走走停停,一时御剑一时马车,花了快十天的时间,终于来到了武台的国度邺城。
然后有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
凌轩和凌英,全都没有武台国户口,进不了城。
第六十三章 要当夜总会老板
古代有一种东西,叫做官凭路引,标注着他们姓甚名谁,家住哪里,类似于常住居民身份证,可能去其他地方管得不严,但是邺城是国都,入城必须要有这玩意。
现在的问题是,凌轩和卫英都没有什么官凭路引,完全是一个黑户。
若只是要想办法入城那不难,可是入城之后,住宿要身份证、做生意要身份证,有时候走在大街上都要小心会不会被人查户口。
实在是很蛋疼的东西。
凌轩在邺城外着实头疼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还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他在邺城旁一小城买通了管这个的官,给他和凌英办了一个户口,总算是辗转进了邺城。
不愧是世俗大国的国都,热闹不输清霞镇,叫卖的小贩、摩肩擦踵的行人,还有飘荡在街道上饭菜香味,都让凌轩和凌英一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嘴脸,惹来无数行人鄙视的目光。
论壮观浩大,这邺城绝对比不上无极山,但是却比无极山多了很重很重的人气,让人觉得这才是人间,更何况这里离无极山不远不近,已经算是天鼎山